成功案例

精准辩护获缓刑!李易桐律师团队成功为李某双诈骗案二审改判

作者:匿名 日期:2026/02/26

案件概况

本案系哈尔滨市政府 “助企纾困” 政策实施期间发生的一起骗取政府补贴诈骗案件,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李某双伙同他人利用云闪付平台,通过虚假刷单、拆单售机等方式套取政府补贴款,涉案金额xxxxx元,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李某双不服原审判决,认为量刑过重,委托黑龙江李易桐律师事务所成亮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,依法提起上诉。

辩护难点

本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原审已对各被告人的犯罪金额、共犯地位作出认定,李某双参与犯罪的客观行为无争议,辩护空间受限;

涉案行为针对政府助企纾困补贴,属于涉公共财政资金案件,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量刑把控较为严格;

原审已认定李某双为从犯并从轻处罚,二审需在现有情节基础上,找到合法合理的改判理由,实现量刑进一步减轻并争取缓刑。

律师辩护思路

成亮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全面阅卷,梳理案件细节,结合二审刑事诉讼的审理要点,制定了精准定位从犯地位 + 强调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+ 结合案件社会危害性的辩护策略:

紧扣共犯地位,明确李某双次要作用:本案中李某双仅负责核对进款情况,未发起犯罪、未主导决策,也未实际控制赃款,相较于主犯,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,从犯情节应得到更充分的量刑考量;

突出法定从宽情节,强化认罪认罚的真实性:李某双自被抓获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,无翻供行为,自愿接受处罚,认罪认罚态度诚恳,符合《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从轻处罚的规定;

结合案件实际,考量社会危害程度:本案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全部扣押,未造成公共财政资金的实际损失,且李某双获利仅xxx元,犯罪主观恶性较小,与其他恶性诈骗案件有显著区别;

提出缓刑适用请求:依据李某双的犯罪情节、悔罪表现,结合其无再犯罪危险,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,依法请求二审法院对其适用缓刑。

案件结果

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,成亮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。法院作出刑事判决:

维持李某双诈骗罪的定罪部分;

撤销原审对李某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、罚金二万元的量刑部分;改判李某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李某双成功获判缓刑,无需收监执行刑罚,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辩护效果。

律师寄语

在涉政府补贴、公共资金的诈骗案件中,司法机关既注重打击犯罪、维护公共利益,也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实现罪责刑相适应。李易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精准把握案件细节,深挖每一个法定、酌定从宽情节,为当事人制定个性化辩护方案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无论案件难度多大、辩护空间多小,我们都会全力以赴,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,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。

黑龙江李易桐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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